HJ848-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(环境保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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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23 |
页数: |
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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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|
2021-12-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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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HJ 848—2017,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,Self-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,— Cement manufacturing industry,2017-09-19 发布 2017-11-01实施,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,HJ 848—2017,i,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,公 告,2017年 第50 号,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,染防治法》,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,现批准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,指南 水泥工业》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,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,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》(HJ 848—2017),以上标准自2017 年11 月1 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,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,(kjs.mep.gov.cn/hjbhbz/)查询,特此公告,环境保护部,2017年9月19 日,HJ 848—2017,iii,目 次,前 言. iv,1 适用范围..1,2 规范性引用文件..1,3 术语和定义.1,4 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2,5 监测方案制定2,6 信息记录和报告..4,7 其他.5,HJ 848—2017,iv,前 言,为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,防治法》,指导和规范水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,制定本标准,本标准提出了水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、监测方案制定、信息记录和报告等的基本内,容和要求,本标准为首次发布,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、科技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,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,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9 月19 日批准,本标准自2017 年11 月1日起实施,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,HJ 848—2017,1,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,1 适用范围,本标准提出了水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、监测方案制定、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,和要求,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气、水污染物,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,量影响开展监测,本标准适用于水泥(熟料)制造、矿山开采、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的水泥工业排污单位,的自行监测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、生活垃圾(包括废塑料、废橡胶、废纸、废轮胎等,掺加,生活垃圾的质量不得超过入窑物料总质量的30%)、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、动植物加工废物、受污,染土壤、应急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水泥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适用本标准,2 规范性引用文件,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。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,GB 4915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,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,GB 30485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,HJ/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,HJ/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,HJ 662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,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,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(环境保护部令 第39 号),3 术语和定义,GB 4915 和GB 3048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,3.1,水泥工业 cement industry,指从事水泥原料矿山开采、水泥(熟料)制造、散装水泥转运以及水泥制品生产的工业部门,3.2,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窑的旁路放风系统 cement kiln by-pass system,指水泥窑在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时为避免熟料中碱、氯、硫化物等含量过高,减轻或防止窑尾系统结,皮堵塞,将回转窑窑尾高温烟气按比例从旁路中分离并进行急冷,使以气相形态存在的挥发物冷凝在飞,灰上,由除尘器将此飞灰收捕下来排出窑的系统,HJ 848—2017,2,4 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,排污单位应查清本单位的污染源、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,制定监测方案,设置和维护监测,设施,按照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,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,记录和保存监测数据,依法向社会公开,监测结果,5 监测方案制定,5.1 废气排放监测,5.1.1 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、指标和频次,5.1.1.1 监测点位,各工序废气通过排气筒等方式排放至外环境的,应在排气筒或排气筒前的废气排放通道设置监测,点位,5.1.1.2 监测指标与监测频次,水泥工业排污单位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表1 执行。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期间,表,2 中的监测点位,监测指标和最低监测频次按表2 执行,其他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表,1 执行,表1 有组织废气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,生产过程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a,颗粒物、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硫 自动监测,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筒 氨b 季度,氟化物(以总F计)、汞及其化合物 半年,水泥窑窑头(冷却机)排气筒 颗粒物 自动监测,烘干机、烘干磨、煤磨排气筒 颗粒物、二氧化硫c、氮氧化物c 半年d,破碎机、磨机、包装机排气筒 颗粒物 半年d,水泥制造,输送设备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的排气筒 颗粒物 两年,破碎机排气筒 颗粒物 半年d,矿山开采,输送设备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的排气筒 颗粒物 两年,散装水泥中转站,及水泥制品生产,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的排气筒 颗粒物 两年,注:废气监测须按照相应监测分析方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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